2016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敬业爱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德端正、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
4、招聘教师应当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均可。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相应级别执业资格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详见《2016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16 日---- 8 月 18 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下载),到校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3、报名地点: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一楼组织人事科(滨州市黄河二路769号)。
咨询电话:15762168016 15762168015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说课、技能测试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
1、根据招聘专业,文化基础课采用说课形式进行测试;专业课采用说课加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试。
2、说课要求如下:
时间、内容要求:按 1个学时教学内容,现场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仪态、语言、板书要求:教学仪态要亲切自然、端庄大方;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准确,板书规范。
技能测试根据专业要求进行。
说课、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学校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说课、技能测试结束后,文化基础课说课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理论课、实习操作课按照说课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生者分别在总成绩上加2分、5分。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招聘专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公示
1、根据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专业岗位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2、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学校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聘用、解聘和辞退
(一)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和公示合格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双方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学年,学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人员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基本工作薪酬为2000元/月,在此基础上经考核后每月享受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每节10元)、超工作量津贴(每节15元)等待遇。在本校连续聘用满一学年以上者,基本工作薪酬将相应增加。
(二)解聘和辞退
1、根据学期末考核情况,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者,由教务科、系部提出解聘报告,组织人事科向学校汇报,审定后办理解聘手续。
2、升学、考取公务员或事业编招考录用等情况,须由本人提前一个月写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解聘手续,否则视为自动辞聘,学校予以辞退。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要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发生教学事故者,学校予以辞退;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2016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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