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明确成员责任、提高各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部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各部的关系,促进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部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滨州高级技工学校团委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