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化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实效,不断推进全校政务公开工作和效率,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校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
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召开全校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进行专题培训,一方面总结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主要任务,另一方面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专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采取专题教育方式
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工作人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
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全校集中培训的前提下,依据科室工作情况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从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指导科室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并通过座谈会或咨询研讨会等方式,研讨交流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三、培训要求
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校机关科室要对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统一报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本科室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校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鲁公网安备37160202000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