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试行)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学校中层干部的履职情况,加强对中层领导工作质量的考核、管理、监督、激励,进一步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中层干部
二、考核原则
全面考核、客观评价、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三、考核内容
基础分100分
1、测评类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40分)。
2、常规类考核60分
(1)履行岗位职责(30)(根据工作职责完成情况)。
(2)考勤(10分)(由党政办公室提供)。
(3)办公秩序(5分)(考核督察科牵头,各科室、各系部参与检查)。
(4)7S管理(10分)(考核督察科牵头,各科室、各系部参与检查)。
(5)服务态度、水平及质量(5分)(由考核督察科提供)。
3、加减分项
四、组织形式
实行学年度考核,第一、第二学期考核各占50%相加为学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
五、考核方式(基础分100分)
(一)测评类(40分)
测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领导测评:校领导对中层干部进行测评(25分);
2、其他人员测评:所有行政后勤人员,班主任代表10人,辅导员代表5人,教师代表25人进行评议(15分)。
实际得分相加。
评议内容及赋分:
(1)思想品德(10分)
优秀:9-10分,职业道德、思想品德表现优秀,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合格:6-8分,职业道德、思想品德表现合格,能够参加上级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不合格:6分以下,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政府有关部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者。
(2)业务能力(10分)
优秀:9-10分,业务能力强,工作方法多、效果好、有创新,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赞扬。
合格:6-8分,业务能力一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无发生工作失误的记录。
不合格:6分以下,工作过程中管理服务不好,有2次以上工作严重失误等事故记录。
(3)工作态度(10分)
优秀:9-10分,工作态度端正,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并能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合格:6-8分,能够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并完成部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不合格:6分以下,有拖延工作现象,本职工作完成一般或存在完不成的现象。
(4)清正廉洁(10分)
保持和发挥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上级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以身作则。
优秀:9-10分,做得很好。
合格:6-8分,做得一般。
不合格:6分以下,未能做到。
(由组织人事科负责提供)
(二)常规类考核(60分)
1、履行岗位职责(30分)
(1)、计划、总结及信息宣传(5分)
根据本科室、本系部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和活动信息(由党政办公室提供)。
(2)、积极完成职责内的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及校领导部署的工作(25分)
因工作拖拉、不负责任造成影响的,由校长办公室做出决定,视情况减分;常规工作未按时完成的,一项扣1分;重点和领导部署的工作未按时完成的,一项扣2分(由校领导提供)。
2、考勤(10分)
根据学校考勤统计,请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2分,旷工一次该项不得分。按考勤规定,月内请假一天不扣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提供)。
3、7S管理(10分)
按照所在办公室7S管理检查平均得分计分,按照实际得分折合,实行科室捆绑式考核(由考核督查科提供)。
4、工作秩序(5分)
(1)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串岗、在电脑上玩游戏、QQ聊天、网上购物、看电影、浏览不良网站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2分,可以负分。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2)工作日期间饮酒者一次扣5分、酗酒者一次扣10分,可以负分。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依据学校领导检查、督查、值班检查结果,由学校督查科提供。
5、服务态度、水平及质量(5分)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因服务态度恶劣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由考核督查科提供).
六、加减分类
1、加分项(只限与行政后勤工作有关的表彰)
(1)表彰:国家级8分,省级5分,市级3分,区级1分。(表彰以党委、政府为准,其他系列降一个档次计分)
(2)研究性论文、论著(与本职工作有关):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区级0.5分(同一篇论文只记最高分,论文只限第一作者,论著只限主编,不包括论文集或论文增刊)。
(3)活动获奖:参加校级以上组织的活动,如征文、演讲、书画摄影比赛等文体活动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区级0.6分、校级0.3分(同类项目只记最高一次)。
(4)组织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技能大赛、文明大赛获奖,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按获得最高奖项给相关中层领导加分)。
(5)所负责的科室或系部在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工作亮点突出并得到学校领导认可者,一项工作给科室、系部负责人加1分。
注:有以上加分项材料者(1-4项只限本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统计,只统计考核当学期的表彰,以证书为依据,受表彰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汇总结果提交至学校考核督查科,逾期不提交者,不计分。
2.减分项
(1)同事之间搞不团结,挑拨是非,或者出现不文明的行为举止等,每次扣5分。
(2)在QQ群、其他网站或媒体发布不良信息,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3)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影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项扣分由考核督查科提供。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1、每学期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的依据。
2、学年度考核位次在后20%的,不得参与评先树优、职称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