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规范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我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和教务科牵头,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按《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有关要求进行实践。
三、教师企业实践内容与形式
(一)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二)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三)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要将组织教师企业实践与学生实习有机结合、有效对接,安排教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实践,同时协助企业管理、指导学生实习。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五)要做好本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划、实施计划、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除组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师企业实践外,职业学校还应自主组织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
(六)教师参加企业实践,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与推广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生产、管理、安全、保密、知识产权及专利保护等各方面规定,必要时双方应签订相关协议。
四、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程序与材料提报
(一)每次组织教师企业实践,由教学单位提交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践企业名称、时间、人员和预期成果等三部分,并汇总申请表,并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实践完成后,汇总企业实践审批表、企业实践过程性材料(工作周志、考勤情况和岗位实践照片等)和终结性材料(企业实践考核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转化的教学资源等。其中,文化课教师需提交调研报告)的纸质版材料交教务科。
组织人事科 教务科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