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仪容仪表
1、注意教师仪表,着装得体,坐正立直,举止行为稳重、文雅、不松垮,作风严谨、正派、不懒散。
2、在公共场合保持良好的师表形象,做到“四不四坚持”,即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带过多饰品,不恶语伤人,坚持讲普通话,坚持写规范字,坚持整洁着装,坚持礼貌待人。
3、不准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准佩戴长而粗的项链,不准佩戴较大耳环,双手戒指不超过一只。校园内不准戴有色镜。
4、男教师要衣冠整洁、应注意休整边幅,不准留长发、蓄胡须,不准穿背心、短裤。
5、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背心,要有领有袖,或两者必有其一。不准穿短裤,不穿过透的服装,裙子一定要到膝盖或以下,颜色要严肃。
6、教师不准穿拖鞋或鞋托进入校园,不准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准涂除本色外的其他颜色的指甲油。
7、女教师不准用过于夸张的颜色染发,不准做流行夸张的发型。
8、注意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准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