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实施方案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全员育人的热情,展现我校教职工的精神风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活动,评选出学生心目中良师益友,树立、表彰一批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受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推进教学质量工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和谐校园。
二、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科、学生科、团委等部门具体负责,各班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有效开展和圆满完成。
三、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的专兼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1.治学严谨,务实求真。能够严格执行教学规定,严肃学习纪律;能够以学生为中心,更新教学内容,善于运用各种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注意因材施教,注重学习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教学成绩显著。
2.厚德博学,为人师表。重视思想道德和治学态度方面的修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以律己、言传身教。
3.情操高尚,教书育人。是学生的良师益友,真心实意地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入学生;在感情上相互沟通,生活上关怀帮助,引导学生健康成才,深受广大同学爱戴,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威信。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热爱学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5.任教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任何教学事故者。
五、评选方法与步骤
本次评选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发动全校学生进行公开评选。
1. 学生推荐候选人(3月21日-3月27日)。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级会议,综合全班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后,每班推选出不多于5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不限于本班教师),填写好“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推荐表,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给被推荐教师每人一句话评语(即推荐理由),并由班长和团支书签字后,于10月27日前上报到团委。
2. 确定候选人(4月1日-4月12日)。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参考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成绩,报送校党委审定,确定学校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10名。每一位候选人所在部门需提供5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介绍和照片一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12日前交党政办公室。办公室同时通过网站、校报、微博等载体,对各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3.公布评选结果(5月1日-5月10日)。根据投票结果,确定3名教师为学校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另外7名教师为学校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提名奖人选,报经校党委审定后公布。
六.表彰
对获得学校 “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及提名奖荣誉的教师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奖金。同时,进一步宣传“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典型事迹,扩大影响,营造氛围,推动学校全员育人工作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