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长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学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对教务科负行政领导责任。
2、 按照学校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
3、 拟定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依据教学大纲组织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总课程表和班级课程表。
4、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和科内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并对本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审批教师学期授课计划。
5、组织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深入教学第一线,推门听课,组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监控教学质量。
6、负责安排和核定教师任课课程和工作量。对教师进行量化考核,推荐并审核学校优秀教师人选。
7、负责组织各班考试、考查、补考工作计划和实施工作。
8、审查教务科人员及教师出勤情况,审批教师调课、代课。
9、按学校要求审查教师报刊征订。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