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通知
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创建文明城市,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近日,滨州市政府印发了《滨州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市、区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方案》明确指出,将禁限放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禁限放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
请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滨州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熟识《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请各教学中心做好学生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在家长工作群中转发《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共建文明和谐城市——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