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评价方案
(试行)
为全面推进教学改革,构建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发展评价体系,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学生、学校的全面发展,贯彻依法治教、从严治教的方针,特制定本教师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德育为先,充分发挥评价的规范、导向、激励、调控、改进功能,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评价原则
激励教师的积极性,通过评价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发展。立足点放在教师的素质和技能发展方面,使教师明确努力方向,真正成为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一种手段,成为促进学校未来发展的有效措施。
(二)全面性评价原则
对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育人效果、教学创新等进行全程和全面评价。
(三)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要充分发挥过程评价特有的反馈作用,及时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调控和改进。在对教师工作进行终结性评价的同时,注重开展促进教师行为改进的过程性评价。
(四)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依据评价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进行科学的评价。
三、评价内容(100分)
(一)考勤(10分)
1、迟到、早退(上课、自习、值班、办公、例会、教研活动等)每次扣1分;会议、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每次扣2分;误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
2、法定婚假、丧假、产假不扣分,超期按事假处理;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天每超一天扣1分;学期病假累计超过5天,每超一天扣0.5分,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重大疾病除外)。
(二)办公秩序(5分)
1、办公时间在电脑上打扑克、下棋、玩游戏、聊天、听音乐、浏览不良网站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扣2分。
2、上班期间不请假私自外出一次扣1分。
3、办公秩序以学校考核督查科、学校值班组、学校和教务科领导检查结果为扣分依据,此项可得负分。
(三)教学常规落实(30分)
1、课堂教学:(10分)
(1)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上交教学计划、总结等材料,推迟一天扣0.5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 不能做到课前2分钟到教室或车间候课者,每次扣1分;上课期间接打手机的每次扣1分;随便离开教室、车间的每次扣2分;酒后进教室、车间的每次扣5分。
(3)上课、实习无教案者,每次扣2分。
(4)私自调课一次扣当事人双方各3分。
(5)上课、晚自习要维持正常教学或实习秩序,课堂管理不力(学生上课睡觉、课堂秩序混乱)扣任课教师1分。
(6)上课、实习、晚自习因失职、渎职发生教学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5-10分。
责任部门:考核督查处、教务科、各系部
2、教案检查:(5分)
根据《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教案作业检查办法》,每月检查一次,取平均分折合后计入教师个人考核。责任部门:教务科
3、作业检查:(5分)
根据《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教案作业检查办法》,每月检查一次,取平均分折合后计入教师个人考核。责任部门:教务科
4、听课:(5分)
按照任课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0节标准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每少听一节扣0.5分,记录不全扣0.5分,弄虚作假的记零分。责任部门:各系部
5、教师培训:(5分)
教师培训每请假1次,扣考核积分0.5分;无业务学习笔记不得分。责任部门:教务科
(四)7S管理:(5分)
7S管理检查小组和教学值班组对教师办公室和相关责任区按照学校7S管理的具体要求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责任部门:考核督查室
(五)学生评教:(10分)
教务科每学期组织两次学生评教活动,各系部协助组织实施。根据“学生评教表”的内容对每位任课老师的教学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担任一个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该班级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二个班级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每个班级派出若干学生代表评价。学生评教取平均分折合后计入教师个人考核。责任部门:教务科、各系部
(六)领导评价:(10分)
校领导、中层干部、级部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对全体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评价考核一次,按评价分数计入教师个人考核。责任部门:教务科
(七)教学成绩评价:(30分)
就业班依据各科各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学校教务科组织系部有关人员出题库,考试科目各出题8套,从中抽取1套为考试试卷,系部严密组织监考、阅卷。监考教师不得为该科任课教师。按及格率作为评价标准:及格率达到70%得24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考核积分0.2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考核计分0.5分。
升学班如市教育局组织统考,按照统考成绩计分。如不统考,学校划定范围、难度,委托兄弟院校命题、阅卷。系部严格组织监考,监考教师不得为该科任课教师。按及格率作为评价标准:及格率达到50%得24分,每增1个百分点加考核积分0.2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考核计分0.5分。
公共艺术课、体育课等非考试科目按照教学测评进行评价,测评成绩全校排名,根据测评校名次确定得分,得分为对应教学成绩名次得分。责任部门:教务科、各系部。
(八)奖惩加扣分
1、论文、教案、课件获奖加分: 论文、教案、课件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5、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4、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3、2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1、0.5分(同一篇论文只计级别最高一项,不重复计分)。论文在各级正规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按同一级别一等奖计分,第二作者按减半计分。
2、说课、优质课评选加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7、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
3、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分2分。
4、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师德标兵、首席技师、技术能手、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获得当年,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5分、区级加3分、校级加2分。
5、进行教科研课题项目,通过各级教研部门鉴定的,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
6、技能大赛加分:
教师指导学生或教师个人参加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6、4、2、1分。
7、文明风采大赛加分:
教师指导学生或教师个人参加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8、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撰写教学与学生管理心得,及时捕捉职教工作信息向学校网站、校报投稿被采用一篇加0.25分。此项根据办公室统计结果计算分数。
9、课时工作量加分: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课时工作量标准后,每高于工作量标准1课时加0.5分。
10、管理工作量加分:现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满一学期加1分。不重复累加。
11、优秀学习笔记加0.5分。各专业实训室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满一学期加0.5分,若有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不加分。
12、同事之间搞不团结,挑拨是非,或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13、在QQ群、其他网站或媒体发布不良信息,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每次扣5-10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专兼职教师应服从教务科工作安排,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阳奉阴违,致使工作受到影响,认定为教学事故,依情节轻重扣个人考核计分0.5至3分。责任部门:教务科、各系部
说明:
1、以上奖励同一项加分项目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班主任名单由学生工作科提供。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附件: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超课时、加班计算办法